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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官方回复来了~

2021年05月27日 10:22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新安小编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关于“提取公积金条件”问题,详情如下!

淮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友提问: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官方答复:对此提问,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出以下答复!


一、支付房租提取

政策要点:

(一)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

(二)职工每年可申请一次;

(三)职工及配偶可同时提取,提取额合计不得超出房屋年租金总额。  

第二条 申报材料:

1、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2、办理要件:

(1)夫妻双方无房证明(由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中心出具);

(2)婚姻证明(单身的填写未婚声明);

(3)有效身份证件;

(4)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3、可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以家庭为单位,每户 800元/月,每年提取额9600元。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配偶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二、销户提取

政策要点:

(一)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 60 周岁、女 55 周岁)的;

(二)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 6 个月以上且未再继续缴存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的,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封存状态下不予受理部分提取业务,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提取账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凡信息不符的,应由公积金缴存单位或发证机关开具相关证明)。  

第二条 申报材料 :

(一)退休提取:

1、办理条件

职工已退休,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退休证或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退休文件(若职工退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免提供);

(3)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3、提取金额

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含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北公积金”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二)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且未再继续缴存的:

1、办理条件

职工离职,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继续缴存的。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3、可提取金额

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北公积金”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办理条件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3)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4)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3、可提取金额

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含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北公积金”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四)出境定居:

1、办理条件

职工出境定居,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3)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3、可提取金额

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含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北公积金”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五)死亡提取:

1、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办理要件

(1)死亡人身份证件(如没有身份证件可以用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代替);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

(3)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4)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3、可提取金额

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含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可提取人员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政策要点: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户口一方在农村,并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方可办理提取公积金。

第二条 申报材料:

1、办理要件 

(1)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3)建房所在地《户口簿》;

(4)大修自住住房:房屋危险性鉴定证明(C级或D级);

(5)建房款、翻建(大修)费用发票; 

(6)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

(7)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8)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2、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出之和。

3、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配偶 。

4、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四、购房提取

政策要点: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所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产权归职工所有。购买商办、商用、非住宅类性质的商住和公寓、工业用房、小产权房及单独购买阁楼、地下室、车库等非自住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房屋产权共有人(仅限于子女和父母关系)须按其所占房屋产权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购房的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合同只签署一方姓名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凭关系证明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婚前单方购买住房的,配偶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购房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且购房提取首付为一次性支取。

(四)拆迁安置住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 

(五)存量房一年内交易两次及以上的不予提取公积金。

(六)购买自住住房退房的,须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第二条 申报材料:

(一)购买本市商品房提取:

1、办理要件

(1)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期内);

(2)购房款发票;  

(3)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4)若购商品房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一年期内)还需提供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5)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6)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2、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提取额度合计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3、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网签购房合同共有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4、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北公积金”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二)购买异地商品房提取:

1、办理要件

(1)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期内);

(2)购房款发票;  

(3)提取人或共同产权人购房地户口簿或购房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如社保断交则不在受理提取范围内;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并在本市缴存社保的,提供购房地社会保险缴存证明不予受理提取);

(4)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5)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6)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2、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提取额度合计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3、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网签购房合同共有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4、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三)购买本市存量房提取:

1、办理要件 

(1)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一年期内);

(2)购房款发票;

(3)契税完税证明;

(4)存量房交易合同;

(5)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6)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7)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2、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发票金额或所购买自住住房总价款。

3、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4、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北公积金”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四)购买异地存量房提取:

1、办理要件

(1)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一年期内);

(2)购房款发票;

(3)契税完税证明;

(4)存量房交易合同;

(5)提取人或产权共有人购房地户口簿或购房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如社保断交则不在受理提取范围内;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并在本市缴存社保的,提供购房地社会保险缴存证明不予受理提取);

(6)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7)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8)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2、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发票金额或所购买自住住房总价款。

3、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4、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五)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1、办理要件

(1)淮北市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所购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一年期内);

(2)购房款发票;

(3)契税完税证明;

(4)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

(5)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6)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2、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不得超出职工补缴差价的金额。

3、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配偶 。

4、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六)购买拍卖自住住房提取:

1、办理要件

(1)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2)《不动产权证书》(一年期内);

(3)购房款发票;

(4)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

(5)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6)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2、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总价款。

3、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配偶 。

4、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五、还贷提取

条 政策要点:

(一)2018年6月20日之前,购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不提供借款人(或其拥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购房所在地近半年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二)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必须是具有房屋产权的产权共有人(仅限于配偶、子女、父母关系,并提供关系证明和拥有房屋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书》),提取时须按产权人所占产权比例对应金额进行提取。

(三)婚前单方申请的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不予提取。

(四)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含非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按首 次提取公积金所提供的原始凭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借款合同)产权份额进行提取。

第二条 申报材料:

(一)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含非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

1、办理条件

职工或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并正常还款的。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款发票; 

(4)近三个月贷款还款流水;

(5)主贷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6)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7)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8)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3、可提取金额

(1)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贷款还款额,并且不超过已偿还的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

(2)若提取申请人的另一方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则提取申请人在我市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时,金额应扣除另一方当年已提取的金额。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二)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办理条件

职工或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正常还款的。

2、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3)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4)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3、可提取金额

(1)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贷款还款额,并且不超过已偿还的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不含罚息);

(2)若提取申请人的另一方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则提取申请人在我市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时,金额应扣除另一方当年已提取的金额。  

4、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5、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北公积金”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委托按月划转公积金办理须知

一、申请条件

委托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自愿申请按月划转,且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委托人均在市中心(包含濉溪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双方同时申请委托,不得单方分别申请。申请委托划转还贷之前,委托人必须是通过还贷储蓄账户已自行还贷一个月,且无逾期情况,即可在当月月底前来办理划扣业务。

特别提醒:

1.委托人以还贷名义提取公积金额度超过实际还款额,不可以办理此业务。

2.住房公积金不在本中心缴存的,不可以办理此业务。

3.此业务当月受理,次月下旬划款生效(节假日顺延),生效前需自行还清当月贷款。

二、所需要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

2.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或相关关系证明原件

3. 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现场填写)

很多单位都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可以提取或是贷款买房!相信大家在买房后都会用到住房公积金,进入五月,淮北楼市异彩纷呈,新盘面世、首开加推,一大批房源即将入市,房价可能会有一定比例的涨幅,买房宜早不宜晚,缴的公积金要用在刀刃上,淮北这些楼盘就不错,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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