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挂牌3宗229.79亩居住用地,拟定11月份揭牌!
2023年10月24日 17:16 来源: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佚名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三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挂牌活动,被中国执行信息网和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7.居住用地需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书》;8.竞买保证金收据(交款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开户行:建行淮北惠黎支行 账 号:34001642208059300000
2、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 号:1331201021000314696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 账 号:1305020029024905793
四、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周三)下午17时30分。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人民路318号)。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
2. 挂牌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周三)上午 9 时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周五)上午9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竞买人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周五)上午 9 时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挂牌现场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中路197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淮北市招商大厦2楼)。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土地竞得人可以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也可选择分二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分二期支付的,第一期出让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1 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总成交价款的 50%支付(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出让价款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土地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淮自然资规挂〔2023〕33 号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高度不宜超过60米;地块沿刘桥铁路专用线一侧应预留15米宽的防护绿带,绿带面积可计入地块绿地率。
5、淮自然资规挂〔2023〕34 号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60 米;土地竞得方应无偿负责长山路沟疏通改善和绿化景观建设,确保长山路沟排水畅通及城市防洪除涝安全;土地竞得方无偿代建地块所在城市道路绿化及配套环境和长山路沟绿化、景观小品及安全防护设施;地块范围内已建成城市绿带宜予以适当保留或提升,绿带面积可计入地块绿地率;地块在长山路合适位置,可设置宽度不大于 10 米的东西向通道,连接小区出入口;地块东侧宜设置一条 12 米宽的小区级道路,沟通北侧规划支路和龙山路;地块东侧边界可作为该道路中心线,土地竞得方在出让用地范围内可先行建设西侧 6 米宽部分,并预留东侧施工拓宽条件。
6、淮自然资规挂〔2023〕35 号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该地块应与相邻的悦溪杏林居住小区项目统筹规划,总平面布局、道路交通、出入口、建筑高度、风格、色彩等应协调形成一体。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36米;该地块不具备设立单独出入口条件,土地竞得方应与北侧悦溪杏林项目协商,统筹设置小区路网、地块出入口、停车位等。
7、淮自然资规挂〔2023〕33-35号 土地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按照 “属地管理”原则及“用地清单制”工 作要求,相山区人民政府、烈山区人 民政府分别征求文物、供水、供电、人 防等部门意见,并按各部门馈意见 做好后续事宜协调处理工作。三宗 地分别由相山区人民政府、烈山区人 民政府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程序完成调查报告评审、备案工作。
1、本页面若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2、本页面所转载的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
3、本页面内容涉及到销售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售楼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