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违建限期拆除!
2024年04月18日 08:31 来源:高新区管委会烈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为加强园区规划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园区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高新区高质量转型发展,同时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高新区管委会、烈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如下: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三)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二、上述各类违法建筑物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权属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高新区管委会、古饶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过程中所涉单位和个人财物的清理、搬移、保管,由财物所有者自行负责。
三、对恶意阻挠或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建筑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61-3199522(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0561-7051005(古饶镇人民政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高新区管委会烈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1、本页面若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2、本页面所转载的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
3、本页面内容涉及到销售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售楼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