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拉动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和良性循环决定于2023年3月18日,在原淮北市啤酒厂院内举办2023相山区商品住房展销会。
淮北市房产中心、淮北市传媒中心、相山区委宣传部、淮北市房协。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山区商务局、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相山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最终名单由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确定。展会以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场楼盘+线上(房展会展示小程序)的形式举办。2、房源提供:由开发企业自行申报,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开发企业申报房源进行宙核(只接受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通过审核后,由淮北市房产中心对房源锁定,并在相关媒体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补贴比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财政补贴,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最 高不超过3万元,暂定消费券消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过期不予兑换。补贴范围:2023年3月18日-3月24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销售合同首 次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发文日期之前已网签备案的合同取消后、改签再次销售的,不在补贴范围。2、在保持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稳定的基础上,引导房地产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及家庭,在楼盘备案价基础上提供一定幅度的优惠,参展的房地产企业、项目、优惠幅度在现场或网站上公开。3、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执行最新信贷利率政策。4、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2023年1月19日淮北市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政策。1、享受优惠的个人或家庭,购买的必须是由参加 2023年相山区商品住房展销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且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购房合同备案的。购房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开发企业应在房展会结束后一周内汇总购房人信息、购房发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等进行核算,报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2、本次房展会上个人或家庭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不予办理退房手续,淮北市房产中心不予办理撤销备案手续(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但购房个人或家庭必须退还消费券及其已消费的金额)。3、本实施意见仅2023年相山区商品住房展销会期间(2023年3月18日一3月24日)有效。